威盟章程

威盟全球商会经济联合体章程(1.0 )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名称

本组织名称:威盟全球商会经济联合体

品牌名称:威盟商汇

第二条 体系关系

  1. 威盟商汇:为全球商会经济联合体品牌名称;

  2. 商会联盟:为威盟商汇官方运营,全球数字化分布式商会联盟体系与核心运营载体;

  3. 威海商会联盟:为商会联盟在全国范围内的首个示范节点与标杆运营平台;

  4. 威盟集团:为威盟商汇体系产业整合、投资控股与集团化运营管理平台,统筹商会联盟及相关产业项目运营发展。

第三条 性质与定位

威盟商汇定位为全球商会经济联合体,构建国内以市级为单位、海外以国家为单位的全球数字化分布式商会联盟体系。

本联合体实行联盟主导、区域自治、全域协同、实体支撑的运营机制,坚持开放、共享、共赢、合规的发展原则。

第四条 法律主体

  1. 威盟商汇全球最高决策与管理执行主体:威盟(威海)企业服务中心(有限合伙)

  2. 威盟商汇全球运营与服务主体:威盟(威海)企业运营管理中心(有限合伙)

  3. 威盟商汇产业运营主体:威盟供应链(福建)集团有限公司(简称:威盟集团)

  4. 上述主体为威盟商汇合法登记的工商主体,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,履行企业化运营与管理职能,各主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,由全球理事会统筹协同运营,互不承担连带责任。

第五条 组织架构总原则

威盟商汇实行决策、审议、执行、监督、基层落地分层治理体系,层级分明、权责明确:

最高决策机构 → 联盟审议机构 → 执行运营机构 → 地方组织 → 基层组织

第二章 全球组织架构

第六条 威盟商汇全球理事会(最高决策机构)

威盟商汇最高决策与战略机构,负责:

  • 制定威盟商汇发展方向、重大战略、发展规划及产业投资布局;

  • 审定联盟章程、盟规、重要制度;

  • 对全体系实行统一领导、统一标准、统一赋能;

  • 统筹三大法律主体联席会议及全体系重大资源调配。

第七条 威盟商汇全球委员会(联盟审议机构)

由各区域委员会、重点商会、核心企业代表、产业专家组成,负责:

  • 审议章程修订、盟规制定、重大项目、重大事项表决;

  • 监督全球理事会决策与各级执行机构工作落实;

  • 收集盟员诉求与行业建议,为理事会决策提供参考。

第八条 全球商会联盟委员会(执行机构)

常设执行机构,主体为:威盟(威海)企业服务中心(有限合伙),负责:

  • 落实全球理事会各项决策部署;

  • 统筹全体系管理、标准落地与品牌建设;

  • 代表威盟商汇对外开展合作、签署协议、开展公共事务;

  • 统筹地方组织与基层组织的建设、考核与管理。

第九条 全球商会联盟运营中心(日常运营机构)

运营主体:威盟(威海)企业运营管理中心(有限合伙),负责:

  • 建设并运营【商会联盟】全球数字化运营中枢,为所有区域联盟与盟员提供统一线上系统,实现管理、服务、对接、推广全流程数字化;

  • 负责威盟商汇威海区域委员会统筹管理,承担威海商会联盟数字化平台建设运营与日常管理;

  • 负责盟员入盟审核、服务、活动、资源对接、运营保障;

  • 保障全体系数字化系统的日常运维、升级与技术支持。

第十条 威盟商汇产业发展委员会(产业协同机构)

产业协同统筹机构,依托威盟供应链(福建)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工作,负责:

  • 制定全体系产业发展规划,推动供应链协同与产业资源整合;

  • 筛选优质产业项目,组织盟员企业参与产业投资与项目落地;

  • 协调威盟集团与商会联盟的产业协作,打通 “商流 + 产业” 对接通道;

  • 为盟员企业提供产业赋能、供应链配套等专业服务。

第三章 地方组织

第十一条 地方组织设置

  1. 区域代表处:按直辖市、省级等行政区域设立,实行盟员代表大会、理事会治理结构,统筹区域内所有联盟相关工作;

  2. 区域商会联盟:国内以市级为基本单元组建,是商会联盟在地方的核心联盟平台,对接区域代表处与基层执行机构。

  3. 海外组织:以国家 / 地区为单位设立,根据当地法律法规灵活选择法律主体形式,由全球理事会专项审批,统筹海外区域联盟运营工作。

第十二条 地方组织法律主体

  1. 区域代表处:由威盟(威海)企业服务中心(有限合伙)在对应区域依法注册设立,统一命名格式:

    威盟(XX)企业服务中心(有限合伙)

    如:威盟(北京)企业服务中心(有限合伙)。

    地方主体统一接受全球总部管理,依法承担区域法律责任、运营管理与业务执行。

  2. 区域商会联盟:由威盟(威海)企业运营管理中心(有限合伙)在对应区域依法注册设立,接受所属区域代表处统筹管理。

  3. 海外组织:法律主体形式由全球理事会专项审定,统一接受全球总部直接管理,依法承担所在国家 / 地区法律责任。

第十三条 地方组织名称

  1. 区域委员会统一名称格式:威盟商汇(XX)委员会

    示例:威盟商汇(北京)委员会、威盟商汇(山东)委员会

  2. 区域商会联盟统一名称格式:XX 商会联盟

    示例:北京商会联盟、威海商会联盟

  3. 海外组织统一名称格式:威盟商汇(XX 国家 / 地区)中心

示例:威盟商汇(新加坡)中心、威盟商汇(东南亚)中心

第四章 威盟商汇的基层组织(落地执行层)

第十四条 威盟商汇(企业 / 商会)代表处

威盟体系最基层、最核心的落地执行单元。设立范围:各类企业、商会、行业协会、商业机构。职能:直接服务盟员、凝聚成员、落地联盟活动、对接产业资源、反馈市场与盟员诉求。

标准名称:

  • 威盟商汇闽榕企业代表处

  • 威盟商汇福州商会代表处

接受威盟商汇省市级委员会 / 区域商会联盟领导与管理,业务上接受全球商会联盟运营中心指导。

第五章 盟员管理

第十五条 盟员类别

  1. 单位盟员:分创始单位盟员、核心单位盟员、普通单位盟员三类,涵盖企业、商会、行业协会、各类商业机构;

  2. 个人盟员:分核心个人盟员、普通个人盟员两类,涵盖优秀企业家、创业者、行业精英、商会负责人、产业专家。

第十六条 入盟条件

  1. 拥护本章程,认同威盟全球商会经济联合体的理念、发展愿景与运营模式;

  2. 自愿申请,单位盟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、守法诚信、合规经营,个人盟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、无不良信用记录;

  3. 支持联盟发展,愿意服从联盟统一治理与运营安排,积极履行盟员义务;

  4. 创始单位盟员需为联盟发起单位或对联盟筹建具有重大贡献的单位,核心盟员需在所属行业 / 区域具有一定影响力与资源优势。

第十七条 入盟程序

  1. 提交入盟申请表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(核心 / 创始盟员另需提交资质与贡献证明材料);

  2. 全球商会联盟运营中心或授权基层组织进行资格审核,核心 / 创始盟员需经全球委员会审议、全球理事会审定;

  3. 审核通过后,完成登记备案,纳入联盟数字化管理体系;

  4. 颁发盟员证书与标识,正式享受对应等级盟员权利,履行盟员义务。

第十八条 盟员权利与义务

(一)盟员权利

  • 入盟自愿、退盟自由(按联盟规定办理正式退盟手续);

  • 按等级享有平台资源、信息、服务、活动参与权

  • 核心 / 创始盟员享有资源优先对接、项目优先参与权;

  • 在章程范围内享有相应表决权、建议权、选举权与被选举权,创始单位盟员对章程修订享有一票否决权;

  • 有权对联盟工作提出监督意见与改进建议,要求联盟对合理诉求予以回应与解决;

  • 有权使用联盟统一品牌标识(按联盟规定规范使用)。

(二)盟员义务

  • 遵守本章程及联盟各项规定,按联盟要求规范使用品牌标识;

  • 维护威盟商汇声誉、品牌形象与合法权益,不得从事损害联盟利益的行为;

  • 支持联盟建设与发展,积极参与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与产业协作;

  • 坚持合法经营、诚信自律,接受联盟的监督与管理,按规定提交相关运营信息;

  • 按联盟规定缴纳会费(如需),核心 / 创始盟员需履行相应的产业与资源协同义务。

第六章 运营与治理机制

第十九条 五统一治理原则

威盟商汇实行统一品牌、统一标准、统一平台、统一管理、统一文化的五统一治理原则,以数字化为引擎、企业化运营为支撑、全球化布局为目标、产业化为核心,推动联盟高质量、可持续发展。

第二十条 数字化运营管理

全球商会联盟运营中心负责商会联盟全球数字化运营中枢的建设、运维与升级,打通 “总部 - 区域 - 地方 - 基层” 四级联动数字化通道,实现盟员管理、资源对接、活动运营、产业协作、数据统计全流程数字化,保障全体系高效协同。

第二十一条 产业与商会协同机制

依托产业发展委员会,建立 “商会联盟聚资源、产业平台做落地” 的协同机制,商会联盟负责整合全球商业与盟员资源,产业运营主体负责资源的产业转化、项目落地与供应链配套,实现商流与产业的深度融合、双向赋能。

第二十二条 监督与考核机制

全球委员会负责对全体系运营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监督,全球理事会制定联盟各级组织、机构的考核标准,全球商会联盟委员会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,考核结果与资源分配、资质认定、等级调整挂钩,确保联盟各项工作落地见效。

第七章 附则

第二十三条

本章程为威盟商汇最高运营准则,全体机构、盟员、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。

第二十四条

本章程由威盟商汇全球理事会审议通过,解释权与修订权属威盟商汇全球理事会;章程修订需经全球委员会审议通过后,由全球理事会审定生效,创始单位盟员对章程修订享有一票否决权。

第二十五条

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恰逢丙午马年,威盟商汇愿与全球盟员策马扬鞭、聚力同行,共筑全球数字化商会经济生态,奔赴全球商业新征程。

威盟全球商会经济联合体全球理事会

发布二〇二六年二月